企业“宫斗”怎能“以命相搏”?高管缺乏必要的法治意识?

2021-01-12 11:11:54 来源: 新华网

如果有这样一部电视剧,故事脉络这样交替展开

开篇就是年轻的上市公司创始人中毒身亡

警方调查后发现公司某董事有重大作案嫌疑

然后是公司开临时股东大会

大小股东两个利益方现场大打出手

进而互指对方雇凶伤害

而另一对创业夫妻辛辛苦苦将公司做到市值百亿

然而,共患难易共富贵难

妻子和丈夫忽然先后宣布罢免对方

丈夫带人闯入公司,撬开保险柜夺取资料,并抢走公章

两人开始了漫长的离婚官司以及口水战

最后是一家信托公司

64岁的董事长与54岁的总经理同事多年

某日,董事长居然在办公室悍然持械殴打总经理

一个刑拘,一个住院

......

面对这样的剧本

观众你是会觉得这也太离谱了吧?

还是觉得这企业高管素质也太低了,也太血腥了吧

怎么就不懂法呢?

可是,如果说,这些情节都是取自于真实新闻案例呢?

不相信?请看媒体报道:

2021年1月8日,大连警方通报

6日17时

华信信托公司办公楼内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

64岁的公司董事长董某

持械击打

54岁的总经理王某

致其身体多处受伤

2020年12月25日

A股上市公司游族网络发布公告称

公司董事长、创始人林奇

“因病救治无效”逝世

而据警方通报

其同事许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0年5月28日

皖通科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长与股东南方银谷科技

互相指责对方雇凶斗殴

2020年7月7日,

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带人强行进入公司抢夺公章

8月,李国庆、俞渝夫妇被儿子告上法庭

是什么

让高高在上的公司头头们居然会大打出手,

甚至要“以命相搏”?

现象的背后告诉了我们什么呢?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系主任 何平

是这么看的

↓↓↓

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公司治理机制的不完善

当企业内部成员发生冲突的时候

不能很好的协调矛盾

二是企业各利益主体间分配不科学、不严谨

有的股东、控制人更关注企业短期利益

而不关注企业的长期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产生剧烈冲突

三是企业高管缺乏必要的法治意识

没有学会用法律的武器

来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利益”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

认为

↓↓↓

公司高管任职

一是对道德水准有要求

二是对法律认知有要求

对于暴力、打人事件

作为公众公司的高管

理应认识到社会危害性

仍然实施暴力行为

应该构成知法犯法

对这样的案件

司法机关受理之后

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来衡量

这些高管主观恶性程度

以及社会危害性

作出合理、公平的裁决

本可以用法槌裁断调解

文明解决矛盾

偏偏选择了错误的那把“锤”

作为公众公司的高管更应意识到

自己的行为

不仅影响自身利益

也影响着

背后支持着企业的股东们的利益

所以,奉劝企业高管们

管好企业

也请管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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