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城找房"出事,租客被迫搬走只能借住朋友家

2020-10-23 09:28:57 来源: 燕赵晚报

近几年来,住房租赁托管公司发展迅猛,然而,因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的欠缺,导致不少房东与租客被坑。几天前,租客刘先生就因“城城找房”石家庄分公司不给房东付房款,房东无奈只能与托管公司解约,刘先生被迫搬走。

租客:被迫搬走 只能借住朋友家

10月21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租客刘先生。刘先生告诉记者,今年8月1日,他看中了北城山水5号楼的一套房子,随后便与“城城找房”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房租加押金约2万元。今年10月中旬,刘先生接到房东的电话,房东称准备与“城城找房”公司解约,让他立刻搬走。

“15号我去了租赁公司,房东当时跟他们谈解约合同的事。之后房东一直在催,让我19号搬走,连给我找房子的时间都没有,房租也没退给我。”刘先生无奈地说。这几天刘先生暂时借住朋友家中,无奈之下他也只能选择等待,希望早日收到退款。

“我把一年的房租给了他们,他们是一个月一个月地给房东。但这个月没给房东,房东就去找他们解约。听说涉及挺多人,现在有街道办事处的人出面给房东和租户开会调解,说本周六会给回复。”刘先生说。

和刘先生同样遭遇的周先生,今年5月也通过“城城找房”租赁了尖岭万达B2北区一套房子,并支付12个月房租加3个月押金3万多元。然而10月19日周先生却接到房东的电话,“房东前两天跟我说出问题了,“城城找房”客服电话打不通,业务员也联系不上,欠他一个月房租还没给。”周先生说。房东通知周先生,如果24日“城城找房”没有一个结果,他可能无法继续居住下去,目前双方还在协商解决接下来的租住问题。

房东:感觉不诚信 无奈之下解约

房东张先生长期在外地工作,今年6月,他跟“城城找房”签署了3年的代理协议,将自己北城山水的房子交给他们托管。“当初说的是每个月底给下个月房租,可他们总是拖欠,我需要打电话一直催才行。”张先生说。

由于“城城找房”总是不能按时给张先生房租,张先生只好选择跟他们解约。“我是这个月19号解约的,他们现在还欠我10月份的房租没给。跟他们销售打电话,一直跟我说公司在研究,这两天我也挺着急的。”张先生说。如今,“城城找房”还欠张先生19天的房租1400元以及三个月的违约金6300元。

“城城找房”拖欠员工三个月工资

“公司一直说资金紧张,已经欠我三个月工资了。房东的钱也一直没给,欠的时间长的有两个月的。但收租客钱收的挺多的。”“城城找房”石家庄分公司的工作人员齐先生说。据工作人员透露,公司的200多名同事与他情况相同,几个月都没收到工资。“公司现在欠100多万的工资没给。今天跃进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来到公司沟通协调,让员工先正常上班正常营业。”齐先生说。

据了解,“城城找房”于2017年创立,隶属于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房屋租赁和房屋托管。“现在石家庄这边涉及的房东有1000多人,租客也有1000人。如今公司负责人还未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再等等。”齐先生说。

之后,记者多次尝试与“城城找房”石家庄分公司负责人联系,但电话一直处于占线状态。记者拨打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也一直显示忙碌状态。

律师解答:租户有权不搬走

对于托管公司欠房东租金,租户需不需要搬走的问题,九道律师所的祗密芳律师给出了解答。

“房东把租赁业务交给托管公司,托管公司相当于房东的委托代理人,托管公司的租赁行为视为房东的行为。这种情况属于房东与托管公司间的纠纷,并不影响租客的租赁合同正常履行。房东可以找托管公司主张自己的权利,但并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如果租客正常交了租金,房东在租期届满前无权要求承租人搬出房屋;如果租客没有支付费用,房东可以要求他搬走。”祗律师说。

那么,租客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祗律师说:“租客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与房东进行抗辩。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反映情况,加强对托管行业的监督。另外,租客还可以寻求媒体的帮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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