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3 10:57:11 来源: 城市金融报
大概十年前,网约车的出现丰富了人们的出行方式,网约车司机也成为了一大新兴职业。然而,伴随着行业野蛮生长,司机和平台的矛盾愈发尖锐。其中,争议较多的是网约车平台抽成高、随意调价,诱使驾驶员超时劳动、疲劳驾驶等问题。
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从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利益分配机制、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并提出保障措施。
与快递员、外卖骑手相比,网约车司机的工作环境复杂度较高,但劳动收入与安全、就业环境等多个维度的权益保障细则仍处于待完善、待明确阶段。网约车司机收入高低与网约车平台的定价规则和抽成比例密切相关。
意见中重要一条就是完善平台和司机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意见指出,在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应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并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减去驾驶员劳动报酬后与乘客支付总金额的比例(俗称“抽成”),保障驾驶员知情权和监督权。此外,网约车平台企业在确定和调整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等经营策略前,应公开征求从业人员代表及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意见,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查阅文件可以看到,近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在督促网约车平台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加价机制。今年8月18日,交通运输部再次要求网约车平台规范自主定价行为、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加强与驾驶员之间的沟通协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
但至今,还没有一家平台率先响应。对此,多家头部网约车平台给予的回答是,“从技术层面实现监管要求的公开透明没有难度,但不会有人第一个站出来。”
从常理看,作为竞争主体,网约车平台有权根据自身实际、竞品动态等情况相应进行价格调整,但一些平台通过前期的烧钱已经占据了市场支配地位,在定价过程中处于相对优势。
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证司乘双方权益,《意见》要求加强对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强化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行监测,及时预警垄断风险,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
“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对监管部门来说,政策要守住边界,拿捏好分寸;平台则要敬畏法律、敬畏用户,提升高品质、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软实力。
对于抱有侥幸心理的平台,监管层应该重拳出击,加大执法力度,让这个新兴行业内的劳动者都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为网约车平台可持续发展提供最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