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外出不聚集”须成为抗疫刚性规则 才能为打赢抗疫战做贡献

2020-02-06 16:34:15 来源: 北青网

让“少出门、不聚集”成为群防群控的刚性规则,是当前组织和扩大公众参与疫情防控的必然要求。普通人难以像医护人员那样在一线抗击疫情,难以像警察等一线工作人员那样为抗疫效力,但谨记并执行“少出门、不聚集”这一共识性规则,就是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切实的贡献。

据报道,江苏连云港市一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从贵州经武汉返回后,多次到社区老年活动室打麻将,最终感染了十多名“麻友”。山东省发现聚集性疫情60多起,其中49起为家庭聚集性,6起为同事间聚集性,5起为集体暴露,平均每起聚集性疫情传播病例数2.15例。北京市截至2月3日24时累计确诊的212例病例中,超半数为聚集性活动引起。

近段时间,一些地方聚集性疫情迅速上升,成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主要途径,切断这一传播途径,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在此问题上,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事外,而应严格按照专家的提示警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牢记并执行“少外出、不聚集”这一共识性规则。

在各地已确诊的聚集性疫情中,有家庭聚会导致的疫情,也有朋友聚会导致的疫情,还有婚丧嫁娶聚集导致的疫情;既有“被动聚集”导致感染病毒者,也有故意主动接触人群“传染”病毒者。福建晋江市市民张某某从湖北返回后,谎称来自菲律宾,不按规定居家隔离,并频繁外出参加民俗活动和宴请活动,密切接触众多人员,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晋江同时对5名履职不力的镇、村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

有证据表明,人员聚集是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传染的最大概率途径之一。为切断这一传播途径,权威专家和各级各地职能部门都明确要求,居民应当最大限度减少外出,确需外出也要快去快回,绝不组织、参加聚集性活动。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发展,相关管控措施不断升级,不少地方采取了“非必要,不外出”严格举措,居民经报备或批准才能出行。有的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要求每户家庭每两天或三天方可因采购生活物资等必要需求外出一次,同时限制外来人口进入,对出入小区人员进行登记并测量体温。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等预防和控制措施。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根据各地疫情发展、人员动态等具体情况,采取这类“非常措施”难免会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但合情合理合规合法。

理解并遵守“少外出、不聚集”抗疫共识,既是对规则和法律的遵从,是对正常生活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当前更是对自身和其他人健康权、生命权的保障。

不夸张地说,几乎每一次外出都可能增加病毒传播和感染风险,每一次聚集更可能让这种风险陡增数倍。不必要的外出和盲目聚集,非但不是重视亲情伦理,反而是置亲人、朋友生命健康于不顾的愚昧、麻木之举。有的人不仅随意外出并参加聚集,还拒不配合登记、测量体温等预防措施。更有甚者,有人故意隐瞒行程和发热等症状,并主动近距离接触多人,使自己成为移动的“传染源”。这是丧尽公德、违规违法的“作恶使坏”,是对他人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漠视与践踏,对此须依法惩处。

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让“少出门、不聚集”成为群防群控的刚性规则,是当前组织和扩大公众参与疫情防控的必然要求。普通人难以像医护人员那样在一线抗击疫情,难以像警察等一线工作人员那样为抗疫效力,但谨记并执行“少出门、不聚集”这一共识性规则,就是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切实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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