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6 15:04:43 来源: 兰州日报
据兰州日报报道 我省“学法减分”试点工作已完成,4月1日起,全省正式上线运行。
3月是全省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推广应用试点运行阶段。3月1日至31日,兰州、嘉峪关、天水3个试点地区共有119518人次在网上申请学法减分,申请通过数量为110967人次,申请通过率达92.85%,完成网上学习84044人次;考试数量为172522人次,通过数量为54460人次,通过合格率为31.57%,一次通过为27922人次,一次合格率为51.27%;自建人脸识别应用总数为290798人次,比对通过数为274146人次,通过率达94.27%;累计减分为54006人次。与3月15日相比,3个试点地区网上学法减分各项数据均有明显提升。其中:申请数量增加61067人次,增长104.48%;考试数量增加90581人次,增长110.54%,通过数量增加26981人次,增长98.19%;自建人脸识别应用总数增加149252人次,增长105.44%;累计减分增加26790人次,增长98.43%。
据悉,4月1日起,驾驶证“学法减分”功能在全省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交管12123”APP客户端)平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并申请考试,经考试合格,可以减免记分;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并申请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一小时;申请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AB证驾驶人参加“学法减分”,记分被清零后无需再参加审验学习。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