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5 11:24:03 来源: 国际商报
东盟秘书处近期宣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达到协定生效门槛,将于2022年1月1日对已正式提交核准书的10个国家生效。在逆全球化思潮涌动的背景下,RCEP的正式生效将为“十四五”时期中国农产品贸易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助力。
扫去阴霾,促进贸易拓展
“2021年前10个月,中国农产品进出口额已超过去年全年水平,为‘十四五’开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1-10月,中国农产品实现进出口额2480.4亿美元,同比增长24.4%。其中,出口670.2亿美元,同比增长9.8%;进口1810.2亿美元,同比增长30.8%。
相比农产品贸易“十四五”开局的亮眼表现,过去一段时间,中国外贸面临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农产品出口自2014年突破700亿美元大关后,已连续7年在700亿~ 800亿美元的区间徘徊,增速明显放缓。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中国农产品出口年均增速为1.3%,比世界农产品出口年均增速低1.7个百分点;中国农产品进口年均增速为11.5%,比世界农产品进口年均增速高9.3个百分点。
而随着RCEP签署,中国与所有自贸伙伴的农产品贸易在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中的占比将达到40.4%。2020年,中国对自贸伙伴出口农产品478.8亿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63%;从自贸伙伴进口农产品517.7亿美元,占农产品进口总额的30.3%。
“RCEP的签署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各方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致力于坚持团结合作、力促地区经济复苏、拉动全球经济增长的决心,将有力提振外贸企业的发展信心。”上述负责人表示,RCEP规则凭借其全面性、高水平和包容性还将吸引更多成员加入,进一步提升自贸协定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
激发活力,注入全新机遇
RCEP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里程碑事件。该负责人指出,RCEP的内容十分务实,也足够“硬核”,为农产品贸易发展提供了众多机遇。
一是成员国将降低自中国进口的农产品关税,有利于提升中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例如,日本是中国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中日首次借助RCEP达成农产品关税减让安排,日方承诺给予中国零关税待遇的产品税目占比从20%上升至近60%,涵盖加工食品、水产品、花卉、果蔬、坚果、茶等产品。其中,日方维持WTO项下零关税和协定生效后立即对中国实施零关税的农产品税目占比为32.3%。
二是RCEP将激发区域内农产品贸易、投资潜力。目前,RCEP成员国的跨境产业园区数量在不断增多,园区正在大力发展的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将支撑和拉动RCEP的全天候贸易发展,令产业园区发展和跨境交易相得益彰。东盟是世界重要的大米、棕榈油、咖啡、水产品产地,不少国家都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在RCEP庞大的市场、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良好的制度安排等有利因素推动下,中国企业在加大对东盟投资力度之外,还可以与日本等国的企业合作,降低投资风险,共同把握东盟国家的投资机遇。
三是新经济将成为成员国之间农业国际合作的核心纽带。“十四五”期间,中国将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数字经济等新经济,并着力解决农业面临的优质种质资源不足等“卡脖子”问题。未来RCEP成员国之间的农业国际合作,将更多地围绕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和种质资源等关键领域,形成彼此互相连接的纽带,并为成员国人民创造更多的福利。
四是中国内陆省份将乐享RCEP“盛宴”。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有力推动了云南、广西等省区农产品贸易的长足进步。基于RCEP提供的稳定市场预期,更多内陆省份将积极参与其中,将本地的优质农产品推广分享到RCEP大家庭。如自然资源丰富、产品风味独特、注重各种农业新技术应用的新疆,在目前获得商务部认定的国家级农产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中占据6个席位。随着各个RCEP服务中心的出现,新疆中小企业也能更快熟悉掌握RCEP原产地累积等规则,将西域特有的农产品销售到RCEP成员国。
RCEP统一原产地规则、降低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投资准入采用负面清单管理、促进产业投资自由化等将持续释放红利,该负责人希望农产品外贸企业认真研究RCEP各项规则,将RCEP作为企业“双循环”布局的一次重大机遇,持续推动农产品贸易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