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协会:接受采访可以 去找我们主管单位

2021-11-25 16:21:26 来源: 大河报

记者留意到,针对张师傅的传票上,潼关肉夹馍协会主张张师傅停止侵犯其第1436912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分上下两个部分,上方为一个logo,因印刷问题难以看清,下面为“潼关肉夹馍”五个字并配有“—TONGGUANROUJIAMO—”字符。

记者查询天眼查了解到,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登记日期为2016年6月6日,注册资本5万元,登记管理机关为潼关县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为潼关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宗旨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住所为潼关县十三花肉夹馍。

在天眼查链接的开庭公告中,涉及内蒙古、河南、浙江、吉林等全国多地共210条开庭公告,潼关肉夹馍协会均为原告,案由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等。

那么,潼关肉夹馍协会大规模起诉像张师傅这类小微店主的初衷是什么?作为其业务主管部门,潼关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是否知晓?

记者联系上潼关肉夹馍协会工作人员王先生,王先生称采访需要走正常手续,需要记者找上级主管单位。记者辗转联系到该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潼关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刘先生接听电话并表示,该单位下属确有潼关肉夹馍协会,对于采访他需要请示领导后回复,并留下了记者电话。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接到相关回复。

随后,记者拨打了潼关县民政局办公室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其本人听说过该县有潼关肉夹馍协会,并给了记者社会组织管理科的电话,说详细情况需要咨询该科室工作人员,但记者多次拨打该电话均未有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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