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6 16:45:27 来源: 海南特区报
男子小陈网购奶粉送给朋友家宝宝,结果发现奶粉竟产自核辐射污染地区。小陈随后将该网店告上法庭。近日,五指山市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广州市某食品商行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小陈165元货款并支付1650元赔偿金。
小陈之前接受过一位朋友的帮助,准备送朋友家宝宝一罐奶粉以表感谢。2019年4月2日,他在淘宝一家名叫“金×××”的网店购买日本明治婴幼儿奶粉,货款165元、运费12元,共计177元。
小陈收到奶粉后,便将它送给朋友。没多久,朋友告诉小陈,该奶粉产地为核辐射污染地区日本埼玉县。小陈随即上网查询,发现确实如此。于是小陈将该网店告上法庭。小陈认为这家网店所售卖食品在国家质检总局公示的禁止进口以及销售目录名单里。该食品存在重大隐患。
据了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4月8日发布(总局2011年第44号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称:自即日起,禁止从日本福岛、埼玉县等12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
五指山市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小陈提供的交易记录及商品实物,原告、被告之间就涉案商品形成买卖合同关系。本案涉案商品原产地为日本埼玉县,国家主管部门已于2011年4月8日明确禁止从日本埼玉县进口食品。法律明确规定进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被告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销售的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