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教育“跑路门”背后:CEO陈昊曾计划5亿元卖身自救

2020-10-22 09:07:32 来源: 证券日报

8月18日,天津卫视求职节目《非你莫属》在爱奇艺上发布了一段视频,优胜教育CEO陈昊在节目中调侃青年团成员“不长脑子”。

公开资料显示,陈昊是优胜教育创始人,1978年出生,从事个性化教育研究20年。而他真正意义上的“出圈”是因为担任《非你莫属》的BOSS团成员。

陈昊在这档求职节目中个性张扬、语言犀利,言语之间流露出对优胜教育满满的信心。在2017年的一期节目中,当优胜教育被指是线下教育企业时,陈昊快速且强硬地反驳道,“我们也有线上的,你去了解一下”!

然而就在今年10月14日,优胜教育的法人身份由陈昊变更成唐芳琼。3天后,后知后觉计划退费的家长和讨薪的前员工们陆续赶至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优胜教育总部,却发现已是人去楼空。

法人变更的背后,是优胜教育一系列债务纠纷。天眼查APP数据显示,优胜教育涉及57起法律诉讼及40起开庭公告,其中包括大量劳动合同讨薪的案例。从判决书中可以发现,面对讨薪者,优胜教育表现了常常拒不出庭的态度。

那么,优胜教育究竟是如何从“优胜”走到“劣汰”的?

突然的法人变更

去年年底有消息称,成立了15年的优胜教育,旗下有校区因资金和运营问题突然停课,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家长学费。

紧接着,有家长反映,优胜教育北京十里堡校区因拖欠物业200多万元,被物业封门。也有家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交了9000元补课费,但是一节课都没上,学校黄了,老师辞职了,现在连人都找不到”。

疫情无疑使得本处于紧张状态的线下教育雪上加霜。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布的《疫情期间培训教育行业状况的调研报告》显示,调查的1459家教育机构中,29%的机构可能倒闭;36.6%的机构经营暂时停顿;25.4%的机构经营出现部分困难,处于勉强维持状态。报告还显示,79%的机构账上资金仅能维持三个月。

优胜教育也受到波及。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消费警示显示,优胜教育以193件投诉居于投诉排名首位,解决率仅为3.63%。

最令家长担心的是,10月14日,优胜教育的经营主体法人从陈昊突然变为唐芳琼。这是否意味着陈昊要甩锅了?

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逸聪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一般法院审理案件分为两个阶段,在执行阶段债权人有权申请要求前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到优胜教育的案例来看,陈昊虽然不再担任公司法人,但他仍是公司最大股东。

拟5亿元卖身上市公司

比家长更担心优胜教育“跑路”的,应该就属*ST金洲的股东了。

今年5月25日,*ST金洲公告称,拟以不超过5亿元自有现金(含自筹),收购北京优胜腾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胜腾飞”)100%股权。标的公司下设两家全资子公司,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优胜教育(全称北京优胜辉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优胜腾飞成立于2011年,比优胜教育晚7年,陈昊持股85%,为公司最大股东。2017年至2019年,其资产总额从2.51亿元增长至5.14亿元,负债总额从3.57亿元增长至5.09亿元,三年间公司税后净利润分别为3864.12万元、5919.92万元、5339.52万元。

根据彼时的公告显示,若上述收购完成,陈昊等股东承诺,优胜腾飞在2020年至2024年,将分别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7000万元、1亿元、1.4亿元、1.7亿元。

该交易事项引发深交所关注。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就业绩承诺实现、交易的商业合理性、支付方式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解释。

据悉,*ST金洲主要从事珠宝生意,公司近三年间出现大幅亏损。在公布收购消息前,股票收盘价格已连续8个交易日低于1元。

当优胜教育陷入“跑路”的舆论风波后,*ST金洲的股吧也随即沸腾,甚至有投资者称“差一点就上当”“怀疑为忽悠式重组”。

“这起重组可以看作是陈昊的自救”,一位教育行业分析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优胜教育是一家以线下课外培训为主的K12教育机构,旗下包括直营和加盟两种模式,直营店在疫情期间承担的成本造成公司现金流紧张,如果此时有资金注入,或许优胜教育能得以喘息,但与此同时,也有可能因此给上市公司‘埋雷’。”

在8月31日披露的半年报中,*ST金洲再次公布了关于收购优胜腾飞的进展:“截至目前,公司与中介机构正全面复核各项数据,公司将积极推动,争取本次资产重组工作早日完成。”

预付款顽疾待解

教育机构正面临着一场突围赛,疫情加剧了行业洗牌。上述分析人士认为,“优胜教育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未来半年,还会有部分教育机构陷入‘跑路’漩涡”。

“遇到机构‘跑路’时,消费者可以向消协、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同时进行诉讼维权。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考虑到诉讼成本、人力时间成本、律师费用等支出,大多数人都会放弃维权,这也从侧面助长了部分机构跑路的底气。”朱逸聪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消费者而言,面对消费场所提出的预付款时,要签署正规的《服务合同》,保留证据谨慎对待。

对于层出不穷的教育机构跑路事件,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教育培训机构的一个特点是,先交学费再上课,有的甚至是一次性交付多年的学费。其风险在于,如果培训机构倒闭、关门,预先支付的学费,就可能“打水漂”。近年来培训机构频频倒闭引发社会舆论关注,问题都集中在这方面。相关部门有必要统一加强对预付费(预付卡)的管理,并把教育培训机构纳入监管范畴。

事实上,2018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教育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要从两方面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预付款模式的监管措施,比如实行教育备案审查、加强过程性监管,实际上国家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但监管力量没跟上;另一方面,家长在签付款协议时,要有维权意识,学费不要跨越一年、两年。”熊丙奇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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