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9 09:31:23 来源: 证券日报
3月17日,*ST华讯发布公告称,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3月16日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河北证监局拟对*ST华讯及有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对于此次处罚,《证券日报》记者通过公开电话联系到*ST华讯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内部董事会以及高层正在就应对措施进行讨论。
连续三年虚增利润
事情起源于2020年10月2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ST华讯立案调查。2020年11月19日,*ST华讯公告称,经自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存在利用虚假合同虚增2016年及2017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情形。
具体来看,2016年期间,*ST华讯子公司南京华讯虚构2笔购销交易,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267.48万元和613.68万元,分别占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1.36%、3.07%。
2017年,*ST华讯子公司南京华讯继续上演“老把戏”,期间不仅虚增次数增多,虚增利润额也加大。公告显示,南京华讯2017年虚构5笔交易,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835.04万元、1440.73万元、4365.25万元,3722.35万元、467.63万元,占2017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1.09%、8.71%、26.39%、22.5%、2.83%。
在此之后,2018年上半年,南京华讯再度虚增利润总额2771.79万元,占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8.09%。
据事先告知书显示,*ST华讯2016年报、2017年报、2018半年报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881.16万元、11831.00万元、2771.79万元。三年累计虚增利润1.75亿元。
日前,*ST华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河北证监局调查完毕,河北证监局依法拟对*ST华讯及有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其中,对*ST华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9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拟罚款合计192万元。
投资者可依法维权
根据*ST华讯公告显示,公司2015年-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317.65万元、16108.68万元、13100.86万元、-48833.09万元、-152102.96万元,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业绩预告显示,*ST华讯预计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3500万元-65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以*ST华讯过往的财务报告为基础,如果公司后续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ST华讯对相关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后,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因此被终止上市。
但*ST华讯上述工作人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公司初步测算,公司在2015年至2020年未出现连续四年亏损的情形,但最终数据需以年审会计师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审核结果为准。
中钢经济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胡麒牧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持续的财务造假会严重误导投资者,形成错误的市场预期和投资决策。一旦作假行为被监管层查处,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进而被终止上市。这将会对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对上市公司而言,一旦强制退市会失去资本市场的资产溢价和资源配置红利,进而对公司的实际业务经营带来严重影响,业务合作伙伴可能会减少或停止与公司的合作。”
根据新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据统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ST华讯尚有5.35万股东。
而到底满足什么条件的股民可以索赔?北京夏安律师事务所吴月超律师向记者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ST华讯2016年报、2017年报、2018年半年报虚增利润期间买入,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
此外,由于该类案件受害者人员多、程序复杂且周期很长,吴月超律师建议,“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应立即委托专业法律人士到相关法院提起诉讼。这类型案件会有专门律师征集受害者,受害者直接与律师联系并委托他们是较好的选择”。
对于投资者索赔,*ST华讯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将根据证监会下发的正式处罚决定书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目前,公司已经关注到部分投资者的索赔,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上市公司义务,配合投资者索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