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5 14:32:45 来源: 西安日报
3月12日,一条“女辅警敲诈多名公职人员”的消息,在网络流传,引发网友关注。据潇湘晨报,此消息来源为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灌南县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作出该判决。12日晚间,江苏灌云、灌南法院多方对此事作出了回应。
女辅警敲诈多名公职人员
判决书显示,原女辅警许某在 2014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找被害人闹事以及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索要多名受害人共计 372.6 万元款项。
这些受害人包括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副院长、小学校长等多名公职人员。
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勒索他人财物达人民币 372.6 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 万元,追缴被告人许某违法所得人民币 372.6 万元。
新华社:面对公众质疑
决不能删帖了之
据媒体报道,此案中的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后升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的刘某乙已于 2019 年落马。
2019 年 6 月,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刘某乙接受审查调查。同年 8 月,刘某乙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随后移送起诉。
涉案的其他公职人员是否被查处?
@新华视点 当晚发声表示,面对公众质疑,当地相关部门决不能删帖了之。
江苏灌云通报:
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被处分
12日晚间,江苏灌云对“女辅警敲诈案”做出回应称,近日,许多网民关注的“女辅警敲诈案”,经与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我县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灌南法院:
女辅警敲诈案判决书未生效
12日晚,灌南县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许艳敲诈勒索一案刑事判决书从网上撤回的情况说明,称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6〕19号)第七条的规定,该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应在互联网公布,故予以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