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持续增收:人均可支配收入4600元 实际增长6.9%

2019-04-25 11:11:06 来源: 经济日报

● 农民增收始终与宏观经济形势和农业农村经济走势密切相关

● 各项农村改革全面深化,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 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平台载体建设,为乡村就业提供更多机会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业农村部4月23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600元,实际增长6.9%。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增速继续保持两个“高于”,高于GDP增速0.5个百分点,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1个百分点。

农民收入增幅如何实现两个“高于”?今后农民增收前景如何?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农民增收势头好

农民增收的好势头是如何实现的?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魏百刚分析,今年以来,我国农产品市场运行总体稳定,价格季节性上涨,带动家庭经营性收入名义增长5.9%。外出务工总量和工资水平实现双增长,3月末,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达到17651万人,同比增长1.2%;月均收入达到3996元,同比增长7%,由此带动工资性收入名义增长9%。各地落实产业扶贫3年攻坚行动意见,普遍建立了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产业扶贫成效不断显现,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

在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赵长保看来,6.9%的增速,仍然处于中高速发展区间,仍然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所以农民增收形势总体上是稳定的。2018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4617元,未来两年只需增长3.4%就可以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目前看,基本可以提前实现这个目标。

“当前,也需要未雨绸缪。农民增收始终与宏观经济形势和农业农村经济走势密切相关。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还面临一系列下行压力,在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的环境下,给农民的就业增收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赵长保说,总体上预计,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各项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态势在可预见的将来是可以保持的。

工资性收入成关键

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陈晓华说,从以往经验看,农民增收的关键要看农民务工收入情况。实现工资性收入的稳定增长,才能保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尽管当前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创新已成为工资性收入增长的重要途径,但整体来说,结构性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就业难”和“用工荒”一定程度并存。要改变这一状况,就要提高劳动者素质,在增强就业技能和就业能力方面下功夫。

如何拓展农民工资性收入渠道?中国劳动学会会长杨志明分析说,当前一些地方招工难主要是招收技工难,反映了培训工作的短板,表明急需加强农民工技术培训。2014年,人社部起草了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2018年,全国增加了1100万农民高级工、高级技师。过去,农民工技能培训是政府主导,今后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尤其是发挥中小企业作用。农民工就业是市场行为,最好的对接就是各市场主体之间对接。

一方面,传统增收动能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在弱化;另一方面,新的增收动能正在形成和转换。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会长毕美家认为,在城市,一大批新生代农民工投身到家庭服务业、现代服务业中,获得了可观收入。在外卖、快递等领域,新生代农民工占到总量的90%以上。在乡村,各地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发掘乡村新功能新价值,催生新产业新业态。今后,土地增值收益以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分红将成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这些都为农民增收注入了新动能。

“从1997年以后,工资性收入一直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事关农民增收大局。工资性收入2018年一季度是1843元,2019年一季度是2009元。”赵长保表示,下一步,既要继续发挥传统就业渠道“稳定器”的作用,又要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发展农产品粗加工、精深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推广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建设国家农村创业创新园区等发展平台,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平台载体建设,为乡村就业提供更多机会。

多轮驱动促进增收

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四驾马车”。确保农民持续增收要夯实基础、综合施策。有关专家认为,近期来看,保持农民增收的好势头,除了着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外,还要着力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稳定农民家庭经营收入。2018年一季度农民家庭性经营净收入为1449元,2019年一季度则达到1535元。可见,做好农业的节本增效文章对农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增长很有作用。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继续推动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持续增长。

——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去年一季度农民财产性收入118元,今年一季度是130元,财产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比不大,但是潜力很大。下一步,要着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

——逐步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2019年一季度农民转移性收入从去年同期的816元,增长到925元。下一步,要继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体系,保障农民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

与此同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消费环境,同样有助于稳定农民预期,增强农民获得感,对农民增收工作而言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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