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1 08:28:53 来源: 金融投资报
近日,新三板川企成都双流积利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双热能,证券代码:872652)发布公告称,公司未能于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起停牌。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仍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金融投资报记者查询公司近期公告获悉,公司因重大债务违约导致主要资产被查封,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股权均被冻结,公司资金链已断裂,已停止生产,涉及多起债务诉讼,员工工资被拖欠。不仅于此,公司实控人杨启林、何佩芝双双失联、跑路。
债务违约被诉讼
6月23日,ST双热能收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简称:双流区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显示,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简称:海亮铜业)向双流区法院诉称,海亮铜业与ST双热能分别于2021年7月12日、2022年1月1日签订了2份产品购销合同约定:ST双热能向海亮铜业采购铜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均以双方共同确定的订单细节为准;当月26号将本月25号前所交数量对账开票,次月底前支付现汇,逾期ST双热能按日万分之三违约金付给海亮铜业。
经过双方对账确认,截止2022年2月28日,ST双热能欠付海亮铜业的货款金额为384万元。2022年3月2日,海亮铜业按订单要求再次向ST双热能送货,货款金额为4.5万元,至今未支付。上述欠付货款总计为388万元。2022年3月10日,ST双热能向海亮铜业支付货款10万元。截至起诉之日,尚欠货款378万元未支付。对此,海亮铜业请求双流区法院判令ST双热能向海亮铜业支付货款和逾期付款违约金。
同一天,ST双热能补发涉及重大诉讼公告,ST双热能收到双流区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显示,江苏省常州汇春铜业有限公司(简称:汇春铜业)向双流区法院诉称,2021年3月,汇春铜业与ST双热能签订合同约定,ST双热能向汇春铜业采购铜管,具体采购数量、价格等内容按照订单确定。至今ST双热能欠汇春铜业220万元,经汇春铜业催要无果。对此,汇春铜业请求双流区法院判令ST双热能向汇春铜业立即支付货款和利息损失。
财产被司法冻结
事实上,目前ST双热能遭遇的债务官司远不止这些。有的案件中的原告方已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并获得了法院的准许,使ST双热能的部分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已被冻结;有的案件已进入了执行阶段,使ST双热能及其子公司、实控人被列为被执行人。
今年4月28日,ST双热能收到双流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天府银行成都双流支行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ST双热能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启林和何佩芝名下价值17,808,600.31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天府银行提供该行财产保全函作为担保。法院裁定查封、冻结ST双热能原材料(铜带、铜管、铜焊条等)、半成品(各类铜制品)、成品(热交换器)、位于成都市双流区彭镇双楠大道下段1928号的房产,以及其持有的积顿新热能设备无锡有限公司的股权。
成都茂腾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简称:茂腾机动车配件)双流区法院诉称,茂腾机动车配件向ST双热能交付了海尔吸热片、迪森吸热片等产品,但 ST双热能并未严格按照约定向茂腾机动车配件足额支付货款。截至2022年4月25日,ST双热能尚欠茂腾机动车配件货款3,212,341.86元。于是,茂腾机动车配件请求法院判令ST双热能向其支付货款及其违约金,并由ST双热能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诉讼费。
此外,今年1月26日,ST双热能向成都高投小贷公司借款200万元,由杨启林、何佩芝、杨智、积顿新热能设备无锡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流热交换器厂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月29日,成都高投小贷公司向ST双热能发送《履行借款人义务的通知》,要求其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未果。
实控人失联跑路
公开资料显示,ST双热能主要从事热交换器及燃气供暖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于2018年2月在新三板挂牌,2018-2021年上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6亿元、9836.42万元、1.23亿元、6220.90万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06.35 元 、 -2243.81 万元、-194.65万元、284.71万元。
相关资料显示,ST双热能董事长、总经理为杨启林,董事会秘书何佩芝,两人为夫妻。截至2021年6月末,杨启林持有ST双热能40.83%的股权,何佩芝持有ST双热能31.87%的股权,同时,杨启林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控制ST双热能12.00%的表决权,因此,两人合计控制ST双热能84.70%的表决权。
就在债主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ST双热能还钱,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入被法院执行人的时候,其实际控制人杨启林和何佩芝却来了个“金蝉脱壳”,失联跑路了,甚至有媒体报道说,两人已经离开国内。